離婚共同財產申報不實可能“凈身出戶”

◆ 深圳超七成離婚由女方提出,30至40歲年齡段的夫妻訴請離婚的比例最高,因對方過錯要求少分財產的案件中近五成涉家暴

◆ 為逃避撫養(yǎng)義務而開具失業(yè)證明的做法,不能反映真實情況,也有違誠信原則,法院不會采信。
       ◆ 判決離婚的同時應盡量解決好孩子撫養(yǎng)與探望問題,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則尤其重要。

◆ 所有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均應當向法院申報財產。在一方當事人明確提出對方名下還存在其他財產未申報的情況下,未申報方仍然拒絕補充申報,如經法院查實該財產確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視為未申報方存在主觀惡意,并判決其少分或不分該項財產。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深圳法院家事審判改革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栋灼芬?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為期,內容顯示,3年來該市法院家事案件呈現(xiàn)持續(xù)增長趨勢,主要案件類型為離婚糾紛案件、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撫養(yǎng)費糾紛案件、變更撫養(yǎng)關系糾紛案件4類,其中離婚糾紛案件數占比最大。

因對方過錯要求少分財產的案件中,家暴占比最大

《白皮書》顯示,面對不和諧的婚姻,越來越多的女性主動提出離婚。3年來,女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案件占所有離婚案件比例為76.8%,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深圳經濟社會發(fā)展程度較高,越來越多女性尋求獨立,以及現(xiàn)代社會保障體系的日漸成熟和婚姻法律制度對婦女權益的保護。

不同年齡段的夫妻均存在離婚糾紛,但比例有所不同。20至30歲年齡段為18.9%;30至40歲年齡段的夫妻訴請離婚的比例最高,為54.8%;40至50歲年齡段比例為21.7%。

從婚姻存續(xù)時間來看,婚后7至15年的夫妻最容易離婚,占比為28.4%?;楹髢赡?ldquo;蜜月期”即提起離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數,這反映出越來越多的年輕人結婚較為感性,離婚又缺乏理性,導致婚姻采取“快餐消費”的模式。該年齡段的離婚雙方多為“90后”,創(chuàng)造財富能力有限卻有超前的消費觀念,因此離婚時往往主張夫妻共同債務。

值得一提的是,主張離婚原因符合法定準許離婚情形并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增多。一般訴稱有法定離婚的理由,即分居滿兩年、一方存在家庭暴力、一方有婚外同居情形、賭博等過錯的案件占全部離婚案件比例為 27.6%;明確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比例為12%。在明確提出因對方過錯少分財產的案件中,家庭暴力占比47%,婚外同居占比25%,婚外情出軌占比24%,吸毒賭博占比4%。

隨之對應的是人身保護令案件呈現(xiàn)上升趨勢,近3年深圳法院發(fā)出的人身保護令分別為48份、46份、77份,93.2%的申請人是女性。申請保護令的理由中主張存在毆打行為的居多,但也存在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
 

惡意隱瞞申報財產要擔不利后果

《白皮書》揭示,離婚糾紛夫妻財產分割調解不成時依據具體情況依法分割,貫徹照顧子女與女方權益原則,兼顧利益平衡,并建立了離婚案件財產申報制度。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謝佳法官表示,由于深圳經濟發(fā)展水平較高,離婚時涉及的夫妻共有財產比較多。對于離婚糾紛中一方隱藏或轉移財產,而財產的持有人又不提供該財產的權利證明或轉讓憑證時,則該財產的查明主要靠法院調查取證。如案件涉及的財產眾多,法院需逐一前往銀行、房產、車管、證券等部門進行調查取證。上述方式費時費力,效率較低,可能導致離婚糾紛、離婚案件無法及時審結。

據悉,深圳中院于2019年4月發(fā)布了《關于實行離婚案件財產申報制度的工作指引》,其中對虛報、謊報、惡意轉移財產問題,加大了處理力度。根據該項工作指引,所有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均應當向法院申報財產。該工作指引規(guī)定一方對另一方申報的財產提出異議后,對方仍拒絕補充申報財產的,應視為存在故意不如實申報財產的行為。即在一方當事人明確提出對方名下還存在其他財產未申報的情況下,未申報方仍然拒絕補充申報,如經法院查實該財產確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視為未申報方存在主觀惡意,并判決其少分或不分該項財產。

“當事人考慮到財產最后可能被法院依職權查實,一般會對其名下的財產主動申報,這樣大大提高了離婚糾紛的審判效率。”謝佳法官曾辦理過一宗案件,女方在提起離婚訴訟前不久出售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產,男方則提出要求分割房產轉讓款。在法院多次詢問以及提示之后,女方遲遲不提交房產的轉讓合同,到最后僅提交了一份由房產部門備案的合同價款明顯低于市場價的陰陽合同,“法院最終判定女方少分上述房產轉讓款,這項規(guī)則也將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

《白皮書》還披露,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數量逐年上升,主要集中在雙方對離婚協(xié)議的履行、離婚協(xié)議財產分配內容存在爭議,一方主張對方存在隱瞞、轉移財產的情形等。
 

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要貫徹始終

《白皮書》指出,雙方均要求撫養(yǎng)權、有協(xié)議約定而請求增加撫養(yǎng)費以及不主動履行協(xié)議導致另一方訴至法院的案件增多。

“對于孩子未成年的家庭,如果婚姻實在無法挽救,對孩子來說面臨一個破碎的家庭,判決離婚的同時應盡量解決好孩子撫養(yǎng)與探望問題。孩子利益最大化,對于他的健康成長,尤其重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劉杰暉法官強調,解除婚姻關系的同時要處理好子女利益,進行親子關系評估,堅持撫養(yǎng)、探望問題在離婚時一并解決,對有需要的未成年人開展心理疏導,以判后回訪等方式關愛未成年人的成長,“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要貫徹始終。”實踐中對子女利益的保護有一個非常直接的體現(xiàn),那就是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法律規(guī)定如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照顧子女與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這其中應當按照照顧子女的原則,就是對子女利益的保護。”

《白皮書》提及,法院處理離婚后關于變更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費糾紛的獨立訴訟請求,以尊重協(xié)議時當事人意愿以及生效判決為基礎。撫養(yǎng)費的確定以尊重當事人的合意為首要原則,著重審查增加撫養(yǎng)費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是否有離婚后需要增加或者降低撫養(yǎng)費的客觀事實。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彭雪梅法官介紹,當事人想要變更撫養(yǎng)關系或撫養(yǎng)費,經常提出以下兩種理由:一個是子女不是自己親生,提出親子鑒定的訴求。對一方提出親子鑒定請求的,嚴格依照法律規(guī)定要求提交否認親子關系的初步證明,謹慎進入親子鑒定程序。第二個理由是,以開具失業(yè)證明來證實自己無經濟收入。有案件當事人,名校畢業(yè),年薪百萬,但為主張降低撫養(yǎng)費,就開具了失業(yè)證明。但失業(yè)證明只能證明某段時間該人無工作的情況,不能證明該人喪失工作能力或勞動能力。這種為逃避撫養(yǎng)義務而開具失業(yè)證明的做法,不能反映真實情況,也有違誠信原則,法院不會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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